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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律师函
2010-03-08 11:22:25 来源:乐祥立
致 美 国 友 邦 保 险 公 司的律
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:
一、贵公司擅自解除保险合同和拒绝支付死亡保险金的行为是非法的,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理由如下:
1、根据《保险法》第15条的规定,保险合同成立后,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,贵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是无效的。
2、保险合同最大的特点是重诚信,贵公司擅自解除保险合同、出尔反尔的行为势必在社会上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,如此下去如何推广业务?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大批原有客户资源的流失!!
二、如果贵公司一意孤行,拒绝支付死亡保险金,我方则采取以下措施:
2、通过媒体,诸如网络、报纸、电台等方式揭露贵公司的非法行径!
望贵公司慎重考虑,主动支付死亡保险金,双方以和为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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